安全保障

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每一个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,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,是学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。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,大庆市幼教中心安保部的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等国家及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坚持幼儿利益至上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;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,规范安全管理,履行岗位职责。成立了以庆幼中心主任、书记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,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,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,并划分了安全责任区。进一步完善庆幼中心所属幼儿园各工作岗位安全职责,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。

庆幼中心从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入手,注重发挥安全教育、岗位安全培训与宣传的能动性,警园共建,家园共育,通过网络、安全课、职工安全操作考试、家长学校、亲子安全手抄报等方式步步落实安全工作。庆幼中心与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、特警支队、公安消防支队组成共建单位,定期组织教职工、幼儿及家长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及各种应急疏散演练,不断增强师幼、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、自救能力、处理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协作能力。充分发挥家长在幼儿园安全管理中的作用,共同为幼儿撑起安全保护伞。在每天幼儿入园和离园时间,都有家长义工志愿者与幼儿园保安一起在门口站岗,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。

庆幼中心秉承着务实、求真、严谨、高效的原则,防患未然,加大日常督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力度,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,建立台账,及时整改。采取随机抽查、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督查,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序运行。

经过不懈的努力,庆幼中心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,1996年,获得了“治安重点部位安全合格证书”。2002年,获得“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教育知识竞赛”第一名;获得“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教育先进集体”。2010年、2011年连续两年获得“安全生产先进单位”。2012年,获得“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”;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”。2015年,获得“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”。2016年,获得“安全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
安全工作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,必须常抓不懈、居安思危、警钟长鸣,使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幼儿园科学发展的基石和助推器,让温馨与和谐充满在这幼教的百花园。

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永远在路上。